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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无一物,尘埃处处盖。未经勤拂拭,何知镜非台?

1.24.2005

蛮喜用对白来写一些东西。就是一个“不代表本人立场”的写法吧,想到一些什么,觉得挺有趣,不过不是自己相信的(或者相信可是想表达可是又不想让人知道事 实上我是这样想的)。有人跟我说过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事(那时在争论吃斋有没有意义这件事),因为到最后还是会保持各自原本的想法。其实不是吧,不然就没有 所谓的说服这件事(蛮喜欢“说服”这个词,因为虽然是用‘说’来让人‘服’,可是读成“睡服”)。而且没有我也没有说服他吃或不吃斋的动机呀,也并不需要 他接受我的意见,只是觉得讨论中重要的是看到不同的角度的观点。所以如果从一开始就因为‘不会接受彼此的论点’而排除‘讨论’的价值,可能会失知道新的事 情的可能性。

蛮喜欢在不需要开关引号的地方放上开关引号,把各种词变成名词。

还有蛮喜欢把一大堆东西不用逗号就写在一个交上去的话一定给老师骂的长长的句子里。忘了是受到谁的影响,好像是Roald Dahl吧,就是写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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